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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地下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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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结合地下民】用建筑的特点按【建,筑类别、场所—和装修部位分别规定!了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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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员比》较密集的观众厅、商!店营业厅《、餐饮场所以及火灾!。。荷载较高的各类库】房选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严格
】 宾馆、【饭店客?房以及?各,类建筑的《办公场所《等房间使用面积【。。较小且经《常有管理人》员值班场《所内人?员一般具有一定【的,活动能力选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可稍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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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的注!解说明了地下民用建!筑的范围地下民用】建筑也包括半—地下民用建筑—半地下民用建筑【的,定义按有关防—火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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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本条是指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地上部【分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在?本规范第5.1节中!已有明确规定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相,对使用面积小—且建在地上火—灾危险性和疏散【扑救:比,。地下建?筑部分容易故本条可!按相关规定降低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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