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22-2017 建标库

3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3.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表3.0.2的规定。

表3.0.2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3.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确定。

3.0.4  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3.0.5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3.0.6  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修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m2,且涂层干膜厚度不大于1.0mm的有机装修涂料,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3.0.7  当使用多层装修材料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进行整体检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