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7-2012 建标库

5.5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

5.5.1  基层质量对于现浇泡沫混凝土质量有很大影响,浇筑前应清除基层上的杂物和油污,并浇水湿润基层,以保证泡沫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5.5.2  泡沫混凝土专用设备包括:发泡机、泡沫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制备用于干密度、抗压强度和导热系数等性能检测的试件。

5.5.3  泡沫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根据所选用原材料性能和对泡沫混凝土的技术要求,通过计算、试配和调整等求出各组成材料用量。由水泥、骨料、掺合料、外加剂和水等制成的水泥料浆,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各组成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水泥及掺合料为±2%;骨料为±3%;水及外加剂为±2%。泡沫的制备是将泡沫剂掺入定量的水中,利用它减小水表面张力的作用,进行搅拌后便形成泡沫,搅拌时间一般宜为2min。水泥料浆制备时,要求搅拌均匀,不得有团块及大颗粒存在;再将制备好的泡沫加入水泥料浆中进行混合搅拌,搅拌时间一般为5min~8min,混合要求均匀,没有明显的泡沫漂浮和泥浆块出现。

5.5.4  由于泡沫混凝土的干密度对其抗压强度、导热系数、耐久性能的影响甚大,干密度又是泡沫混凝土在标准养护28d后绝对干燥状态下测得的密度。为了控制泡沫混凝土的干密度,必须在泡沫混凝土试配时,事先建立有关干密度与湿密度的对应关系。因此本条规定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泡沫混凝土的湿密度,是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试样应在泡沫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制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5.5.5  参见本规范第5.5.3条的条文说明。为了检验泡沫混凝土保温层的实际保温效果,施工现场应制作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主要是为了防止泡沫混凝土料浆中泡沫破裂造成性能指标的降低。

5.5.6  泡沫混凝土保温层的厚度将决定屋面保温的效果,检查时应给出厚度的允许偏差,过厚浪费材料,过薄则达不到设计要求。本条规定泡沫混凝土保温层正负偏差为5%,且不得大于5mm。

5.5.7  参见本规范第5.2.6条的条文说明。

5.5.8  本条规定现浇泡沫混凝土施工的基本要求。

5.5.9  本条规定现浇泡沫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其中不得有贯通性裂缝很重要,施工时应重视泡沫混凝土终凝后的养护和成品保护。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或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5.5.10  现浇泡沫混凝土施工后,其表面应平整,以确保铺抹找平层的厚度均匀。本条规定现浇泡沫混凝土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