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 悬挂装!置、随?。行电:。缆
】
主控项目
【
5.—9.1 《。 如果?有绳头组合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9.?1条的?规定
《。
,
5.9.2】 , 如果有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
5.》9.3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对具】有两个或多个液【压顶升?机构的?液压:电梯每一组悬挂钢丝!绳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
,5.:9.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
:。
一般?项目
—
5.《9.5 如果【有钢丝绳或链条【每根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
5.9《.6 随行电【。缆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
】2 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