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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悬!挂,。装置、随《行电缆
《。
》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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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 如果有绳》头,组合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9.—1条的规定》。
5.】9,.2 如果有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5.9!.3:。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对具有两个或—多个:液压顶升机构的液】压电:梯每一组悬挂钢【丝绳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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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一般项?目
?
《5.9.5》。 如果有钢丝绳或!链条每根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
,5.9.6 随】。行电缆?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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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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