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边坡稳定性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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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除校核工况—外,。边坡稳定性状态分为!稳定:、基本稳定、欠【稳定和不稳定四种】。。状态可根据边—坡稳定性系》数按:表5.3《.1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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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1 边坡稳定性!状态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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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F?st边坡《稳定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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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边坡稳定安全】系数Fst》应按表?5.3.2确定【当边坡稳定性系【数小于边坡》稳定安全《系数时应对》边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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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2 边—坡稳定安全系—数F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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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地震工】况时安全系数仅【适用:于塌滑区内无—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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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地质:条件很复杂》或破坏后《果极严重的》边坡工程其稳定安全!系数:应,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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