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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边坡工程勘察!
【
?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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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下列建筑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门【性边坡工程地质勘察!
【 1 超过】本规:范适用范围的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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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复杂:。、有:明,显变形迹象的一级】边,。坡工程?;
】 3 》 边坡邻《近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
《
4.》1.2 《 除:本规范第4.1【.1条规定外—的其他边坡》工程可与建筑—工,程地质勘察》一并进?行但应?满足边坡勘察—的,工作深度和》要求勘察报告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的内容大—型和地质环境复杂的!边坡工程宜》。分阶段勘察;当【地质环境复杂、【。。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环【境与原勘察资—料不符且可能影响】边坡治理效果或因设!计、施工原因—变更:边坡支护方案时尚应!进,行施工?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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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岩质边坡的破—坏形式应按表4.1!。.3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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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3 岩质边坡!的破坏形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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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岩质边】坡工程勘察》应根据?岩体主要结》构面与坡向的关【系、结构面的倾【角大小、《结合:程度、?岩体完整程度等因素!对边坡岩体类型进】行划分并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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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4 岩质】边坡的岩体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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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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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1 结构面指【原,生结:构面和构造结构【面不包括风化裂【隙;
【
— 2 外—倾结构面系》指倾向与坡向的夹角!。小,于3:。0,°的结构面;
!
! 3 不包—括全风化基岩;全】风化基岩《可视为土体;
【
,
— 《 4 Ⅰ类岩体为!软岩应降为Ⅱ类岩】体;Ⅰ类《岩体为较软岩且边】坡高:度,大于15m》时可降?为Ⅱ类;
!
, : 5【 当地下水》发育时?Ⅱ,、Ⅲ类?岩体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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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强风化岩【应划为Ⅳ类;完整的!极软岩?可划:为Ⅲ类或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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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当边《坡岩体较完》整、结构《面结合差或很差、】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的组合线!倾角:27°~75°【结构面贯《通性差时《可划为?Ⅲ类;
【
: , 8】 当有?贯通性较《好的外倾结构—面时应验算》沿该结构面》破坏的稳定性
【
4.1.!5 当无外倾结构!面及外倾不同结【构,面组合时完整、较】。完整的坚《硬岩、较《。硬岩宜划为》Ⅰ类较破碎的坚硬岩!、,较硬:岩宜划为Ⅱ类;【完整、较完整—的较:软岩、软岩宜划【为Ⅱ类较《破,。碎的较软岩、软岩可!划为Ⅲ?类
4】.1.6 》 确定岩质》边坡的岩体类型时】由坚硬程度不—同,。的岩石互层组成且】每层厚度小于或等于!。5m的岩质边—。坡宜视为《由相对软弱岩—石组成的边坡当【边坡岩体由两—。层以上单层厚度大】于5m的岩体组【成时可?分段确?定边坡岩体类型
】
《
4.1.7— 已有变形迹象的!边坡宜?在,。勘察期间进行—变,形监测?
《
4.1.8【 边坡工程—勘,察等:级应根据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和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按?表4.1《.,8划分
》
表4.1】.8 边《坡,工程:。勘察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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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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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 边坡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可按下列标准判!。别
! 1 地质环】境复:。杂组成边坡的岩土体!种类:多强度变化大均匀】性差土质边坡潜【在滑:面多:岩质边坡受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组合控制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
】2 : 地:质环境中等复—杂,介于地质环境复杂】与,。地质环境简》单之间;
》
【。。。 3 地—质,环,境简单组成边坡【的,岩,土体:种类少强《度变化小均匀性好土!质边坡潜在滑面【。少,岩质边坡受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组合控制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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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工程滑】坡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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