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45-2012 建标库

5.7  保护层和隔离层施工

5.7.1  施工完的防水层应进行雨后观察、淋水或蓄水试验,并应在合格后再进行保护层和隔离层的施工。

5.7.2  保护层和隔离层施工前,防水层或保温层的表面应平整、干净。

5.7.3  保护层和隔离层施工时,应避免损坏防水层或保温层。

5.7.4  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

5.7.5  块体材料保护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砂结合层上铺设块体时,砂结合层应平整,块体间应预留10mm的缝隙,缝内应填砂,并应用1:2水泥砂浆勾缝;

      2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设块体时,应先在防水层上做隔离层,块体间应预留10mm的缝隙,缝内应用1:2水泥砂浆勾缝;

      3  块体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应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5.7.6  水泥砂浆及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砂浆及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铺设前,应在防水层上做隔离层;

      2  细石混凝土铺设不宜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进行处理;

      3  水泥砂浆及细石混凝土表面应抹平压光,不得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5.7.7  浅色涂料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浅色涂料应与卷材、涂膜相容,材料用量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

      2  浅色涂料应多遍涂刷,当防水层为涂膜时,应在涂膜固化后进行;

      3  涂层应与防水层粘结牢固,厚薄应均匀,不得漏涂;

      4  涂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流淌和堆积。

5.7.8  保护层材料的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贮运、保管时应采取防尘、防雨、防潮措施;

      2  块体材料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

      3  浅色涂料贮运、保管环境温度,反应型及水乳型不宜低于5℃,溶剂型不宜低于0℃;

      4  溶剂型涂料保管环境应干燥、通风,并应远离火源和热源。

5.7.9  保护层的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块体材料干铺不宜低于-5℃,湿铺不宜低于5℃;

      2  水泥砂浆及细石混凝土宜为5℃~35℃;

      3  浅色涂料不宜低于5℃。

5.7.10  隔离层铺设不得有破损和漏铺现象。

5.7.11  干铺塑料膜、土工布、卷材时,其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铺设应平整,不得有皱折。

5.7.12  低强度等级砂浆铺设时,其表面应平整、压实,不得有起壳和起砂等现象。

5.7.13  隔离层材料的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塑料膜、土工布、卷材贮运时,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

      2  塑料膜、土工布、卷材保管时,应保证室内干燥、通风;

      3  塑料膜、土工布、卷材保管环境应远离火源、热源。

5.7.14  隔离层的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铺塑料膜、土工布、卷材可在负温下施工;

      2  铺抹低强度等级砂浆宜为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