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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