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35-2010 建标库

7.7  伴热管安装

7.7.1  伴热管应与主管平行安装,并应能自行排液。当一根主管需多根伴热管伴热时,伴热管之间的相对位置应固定。

7.7.2  水平伴热管宜安装在主管的下方一侧或两侧,或靠近支架的侧面。铅垂伴热管应均匀分布在主管周围。

7.7.3  伴热管不得直接点焊在主管上。弯头部位的伴热管绑扎带不得少于3道,直管段伴热管绑扎点间距应符合表7.7.3的规定。

7.7.4  对不允许与主管直接接触的伴热管,伴热管与主管之间应设置隔离垫。当主管为不锈钢管,伴热管为碳钢管时,隔离垫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10-6(50ppm),并应采用不锈钢丝或不应引起渗碳的材料进行绑扎。

7.7.5  伴热管经过主管法兰、阀门时,伴热管应设置可拆卸的连接件。

7.7.6  从分配站到各被伴热管主管和离开主管到收集站之间的伴热管安装,应排列整齐,不宜相互跨越和就近斜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