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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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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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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地《。下工程种类繁多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各有不同有!的工程对防水有【特殊要求有的工程在!少量渗?水情况下并不影响】使用在同一》。工程:中其主要部》位,要求不渗水但—次要部位可允许有】少量:渗水为避免过分要】求高指标《或片面降低防—水标准造成》工程造价高或—维修:使用:困难:因此地下工程防水】应做到定《级准确、方案可靠、!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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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地下工程的!耐久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结!。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与管理为此【建设部出版》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该指—南,根据耐久性要求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1【00年、50年、3!。。0年:三个等级地下工程的!。设计寿命一般超过】50年?因此本条增加了【“应根据结构耐【久性”做好防—水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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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地下工】。程不仅受地下—水、上层《滞水、?毛,细管水等《作用也受地表水【的作用同时随—着,。人们对水资源保护意!识的加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人为活动将会引!起水文地质条件的改!变也会对地下工【程造成影《响因此地下工程不能!单纯以地下最高水位!来确:定,工,程防:水标高对单建式【地下工?程应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的防排水】设计(全《封,闭、部分封闭—系指防水层的—封闭程度)对附【建式的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的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确保地下工程的正!常使用
!3.:1.4 防水混】凝土自防水结构作为!工程主?体的:防水措?施已普遍为地下工】程界所?接受根据各地的意见!修编:时将原规范中—的“地下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浇筑”改】为“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浇筑”其意】。思是地下工》程除直接与地下【水接触的围护结【构采用防水混凝土浇!筑外:。内部隔墙可以不采】用防水混凝土如民用!建筑:地下室其内》隔墙可以不采—用防:水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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