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08-2008 建标库

9.2  方案设计

9.2.1  渗漏水治理方案设计前应搜集下列资料:

    1  原设计、施工资料,包括防水设计等级、防排水系统及使用的防水材料性能、试验数据;

    2  工程所在位置周围环境的变化;

    3  渗漏水的现状、水源及影响范围;

    4  渗漏水的变化规律;

    5  衬砌结构的损害程度;

    6  运营条件、季节变化、自然灾害对工程的影响;

    7  结构稳定情况及监测资料。

9.2.2  大面积严重渗漏水可采取下列措施:

    1  衬砌后和衬砌内注浆止水或引水,待基面无明水或干燥后,用掺外加剂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挂网水泥砂浆或防水涂料等加强处理;

    2  引水孔最后封闭;

    3  必要时采用贴壁混凝土衬砌。

9.2.3  大面积轻微渗漏水和漏水点,可先采用速凝材料堵水,再做防水砂浆抹面或防水涂层等永久性防水层加强处理。

9.2.4  渗漏水较大的裂缝,宜采用钻斜孔法或凿缝法注浆处理,干燥或潮湿的裂缝宜采用骑缝注浆法处理。注浆压力及浆液凝结时间应按裂缝宽度、深度进行调整。

9.2.5  结构仍在变形、未稳定的裂缝,应待结构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9.2.6  需要补强的渗漏水部位,应选用强度较高的注浆材料,如水泥浆、超细水泥浆、自流平水泥灌浆材料、改性环氧树脂、聚氨酯等浆液,必要时可在止水后再做混凝土衬砌。

9.2.7  锚喷支护工程渗漏水部位,可采用引水带或导管排水,也可喷涂快凝材料及化学注浆堵水。

9.2.8  细部构造部位渗漏水处理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变形缝和新旧结构接头,应先注浆堵水或排水,再采用嵌填遇水膨胀止水条、密封材料,也可设置可卸式止水带等方法处理;

    2  穿墙管和预埋件可先采用快速堵漏材料止水,再采用嵌填密封材料、涂抹防水涂料、水泥砂浆等措施处理;

    3  施工缝可根据渗水情况采用注浆、嵌填密封防水材料及设置排水暗槽等方法处理,表面应增设水泥砂浆、涂料防水层等加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