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沉 井
】
8【.2:.1 ? 沉井主体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浇?筑分段制《作时施工缝的防水措!施,应根:。据其防?水等:级按本规范》表3.3.》1-1选用
!
8.2.2【 沉井施工缝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1.2【5,条的规?定固定模板》的螺栓穿过混—凝土井壁时螺栓【部位的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1.28—条的规定
!
8:。.2:。.3 沉》井的:干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下:水位应降至底板【底高程500mm以!下降水作业》。应在底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且沉井】内部结构完成—。并满:足抗浮要《求后方可停止;
!
— 2? 封底前井壁【与底板连接部位【应,凿毛或涂刷界面【处理剂?并应清洗干净;
】。
!3 : 待垫层混凝土【达到:50%设计强度【后浇:。筑混凝土底板应一】次浇筑并应分格连】。续对称进行》;
《
? 《4 降水用的集水!井应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筑密实
】
8.2【.4: , 沉井水下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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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下封底】宜采用水下不分【散混凝?土其坍落度宜为【2,00±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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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封底混凝土应在!沉井全?部底面?积上连?续均匀浇筑》浇筑时导管插入【混凝土深度不宜【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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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封!底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从井内抽水并应【检,。查封底质《量对渗漏水》。部位应进行堵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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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防水混凝!土,底板应连续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底板与井壁》。接缝处的防水措施】应按本规范表—。3.3.1-—1选用施《工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1.25】条的规定
【。。
8《.2.5 当沉井!与位于不《透水层内的地下工】程连接时应先—封住井壁外侧—。。含,水层的渗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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