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08-2008 建标库

5.6      

5.6.1  桩头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头所用防水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湿固化性;

    2  桩头防水材料应与垫层防水层连为一体。

5.6.2  桩头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计要求将桩顶剔凿至混凝土密实处,并应清洗干净;

    2  破桩后如发现渗漏水,应及时采取堵漏措施;

    3  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时,应连续、均匀,不得少涂或漏涂,并应及时进行养护;

    4  采用其他防水材料时,基面应符合施工要求;

    5  应对遇水膨胀止水条(胶)进行保护。

5.6.3  桩头防水构造形式应符合图5.6.3-1和5.6.3-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