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 (198【8年:10:月3:。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   【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 第四条 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 :   《  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 ?     【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 《 第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     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第】七条: 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 第:八条 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 ,  :  :。 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 , 第《九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 》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予以制】止纠正并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建筑许可》证的处罚 》。 ?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 : , ,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