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4【  围护系》统 — 8.4—.1 ? ,围护:系统的?使用性鉴定虽—。然应着重《检查其各方面—使用功能但》也不:应忽视对其承重部分!工作状态的检查【因为:承重部?分的刚度不足或构造!不当往往会》影响以它为依—托的围护构件—。或附:属设施的使用—功能故本条》规定其?鉴定应?同,时考虑整《个系统的《使用功能及其承重】部分的使用性 ! 8.》4.2?。  民用建筑围护】系统的种《类繁多?构造复杂若逐个设置!检查项?目则:难以概括齐全因此编!制组: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决定按使用》功能的要求将—之,划分为7个检查项目!鉴定时既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只评其中一【。。项;也可《逐项评?。定经综合后确定【该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等级 】 ,  :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些防护设施【。并不完全属于围护】系统其所以归入围】护系统进行鉴定是因!为它们的设置、【安装、修理和更新往!。往要:对相关?的围护构件造—成损害在围护系统】。使用功能的鉴—定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这类问题因此【应作为边缘问题【。加以妥善处》理 8.!4.:3,  本条《是为:评定围护系》统使用性等》级而设置《的若委托方》。仅需要鉴《定,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则其承重—部分的使用性—鉴定:可归入本章》第8.3节作—为上部承重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评定 — 8》.4.4  这【是根据第《8.4.1条—所述的?概念并参《照有关标准所作出】。的,关,于确定围护系统【使用性等级》的规定?实践证明采用—这一原则定级—不仅稳妥而且—合理可?行 ? ? 8.4《.5  在民用建筑!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对围:护系统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其?使用性?鉴,定需先按现行专门标!准进行合格与否的】评定然?后才能按《本标准作出鉴—定评级的结论—为此设置了本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