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 围护系《统
—
?8.4.1 围护!。系统的使用性鉴定】虽然应着重》检查其各方》面使用功《。能但也不应忽—视对其承重》部分工作《状态:的检查因为承重【部分:的刚度不足或构造】不当往往会》影响以它为依托的围!护构件?或附属设施的使【用功能故本条规定】其,鉴,定应同时考虑—整个系统的使—用功能及《其承重部分的使【用性
【
8.4.2 】民用建筑围护系统】的种类繁多构造复】杂若逐个设置—检查项目《则难:以概括齐《全,因,此编制组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决定按使!用,功能:的要求将《之划分为7》个检查项目鉴定时既!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只评其《中一项;也可逐【项评定经《综合:后确定该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等级
【
?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些防?护设施?并不完?全属于围护系统【其所以归入围护【系统进行鉴》定是:因为它们的设置、】安装、修理和更新】往往要对相关的围护!。构件:。造成损害在围—护系统使用功能的】鉴定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这《类问题因此》应作为边缘》问题加以妥善—处理
—
8.4.3【 本条是为评定】。。围护:系统使用性》等级:而,设置的若委托方仅需!要,鉴定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则其承!重部分的使用性鉴定!可归入本章第8.】3节作?为上部承重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评定
—
:
8.4.【。4 这是根据第】8.4.《1条所述的》概念并参《照有关标准所—作出的关于确—定围护系统使用性】等级的?规定实践证明采用】。这一原则定级不仅】稳妥而且合理—可行
—
8.《4.:5 在民用建【筑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对围护系!统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其使!用性鉴定需先按现】行专门标《准进:行,合格与否的评定然】后才能按本》。标准:作,出鉴定评级的结论】为此设置《了本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