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民用建筑可靠性评级!
】10.0《.1 ? 民用?。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应按本》标准第?3.2?.5:条划分的层次以【其安全性和》使用性的鉴定结果】为,依据逐层《进行
1!0.:0.2 《 当不要求给—。出可靠性等级时民】用建筑?各层次的可靠性宜】采取直接列出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的形式予以表示
】
《
10.0.3 】。 当:需要给出民用—建筑各层次的可靠】性等级时应》根据其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评定结果按下列规!定确:定
! 1? 当?该层次安全性等【级低于bu》级、:Bu级?或Bsu级》。时应按安全》性等级确定
】
,
? 2《 :除上款情形外可按安!。全性等级《和正常使用性—等级中?较低的一《个等级确定
!
3 】。 当考虑《鉴定:对象的重要性或特殊!。性时可对本条第【2款的?评定结果作不—大于一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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