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 《 , : 5.1  一【般规定 》 , ,。 5.1【.1  单》个构件安全性的【鉴定评级《应,根据构件的不—同种类分别》按本章第5.—2节:至第5.《5,节的规定《执行 5!.1.2  当验算!被鉴:定结构?或,构件:的,承载能力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结构构件!验算采用的结—构分析?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 【  :   ?。2  结构构件验算!使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其?实际受力与构造状】况   !  3 《 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并应按本标准附!录J的规定取值 】     !4  结《构构件作用效应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作用的【组合、作用的分【项系数及《。组合:。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执行; ! :    《    2)当结】构受到?温度:、变:形等作用且》对其承载有显著影响!时应计入由之产生】的附加内《力 》     5  !构,件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根据!结构的实际状态按】下列规定确定 【   【   ?   ?1):当原设计《文件:有效且不怀疑—结构有严重的性能】退化:或设计、施工偏【差时:可采用原设计—的标准值; —  —   ?    《2)当调查表明【实际情况《不符合1)项—的规定时应按本标准!附录L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测并应《确定其标准值 【     !。6  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实测值并应计入锈】蚀、腐蚀、腐—朽、虫蛀、风化、裂!缝、缺陷《、损伤以及》施工偏差《等,的影响 —。。    — 7  当怀疑【设计有?。错误时应对原设计】计算书、施工—图,或竣工图重新进行】一次复核 】 5.1.—3  当需通—过荷载试验评—估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时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当检验结果!表明其承载》能力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时可根》据其:完好程?度定为au级或【bu级?。当承载能《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可根据其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 : 5.1.》4,  当建筑物中【的构: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不—参,与,鉴,定当有必要给—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时—可根据其实际完好】程度:定,为au级或bu【级 —     1  】该构件未《受结构?性改变、修》复、修理或用途【、或:使用条件改变的影响!; 【    2 — 该构件《未遭明显的损坏;】    !。 ,3  该构件工【作正常且《不怀疑?其可靠?性不足?; 》 ,。     4—  在下一目标使】用年:限内该构件所承受的!作用和所处的—环境与过去相—比不会发《生显著?变化 5!.1.5  —当检查一种构件的材!料由于与时间有【关,的环境效应或—其,他均匀作用的—因素引起的性能变】化时可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在该种【构件中取《。5个:~1:0个:。构件作为检》测对象并应按现【行,检测方法标》准规定的从每一构】件上切取的试件数】或划:定的测点数》测定其材料强度或】其他力学性能检测】构件数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构:件总数少《于,。5个时?应逐个进行检测 !。 ?     2—  当委托》方对该种《构件的材料强度【检测有较严的要【。求时也?可通过协商》适当增加受检构件的!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