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7.4》  围?。护结:构系统 》 , 7—。.4:.1  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应按围护—结构的?承载功能和构造【连接:两个项?目进行评定并取【两,个项目?中较低的《评定:等级作为《。。该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围护结构承【。载功能的评定等级】。应根据其结构类别】按,本标准?第6章?相应:构件和本标准第7.!。3,.4条相《关构件集的评级规定!评定围护结构—构造连接项目的评定!等级可按《表7.4.1—的规定评《。定并取其《中最低等级作—。为该:项,目的:安,。全,性等级? 表7.!4.1  围—护,结构构造连接评定等!级 】。 ?   《。  注1 》。 表中的《。构造指围《护系统自身的构【。造如砌体围护墙的】高厚比、墙》板的配筋、》防水层的《构造等;连》接指系统《本,身的连?接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对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主要—指围护结构是否对主!体结构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或使!其受:力,方式发生改变等 】。 ?        ! 2  对》。表中的各项目—评定时可根据—其实际完好程度评为!A级或B级》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评为C级或》D级 — 7.4》.,2  围《护结构系统的—使用性等《级应根据围护结【构的使用状况、【围护结构系》统的使用《功能两个项目评定】并,取两个项目中较【。低评定等级作—为该围护结》构系统的《使用性等级》  【  : ,1  ?围护结?。构使:用状况的《评定等级应根据其】结构类别按本标【准第6章相应—构件和本标准第7】.3:.7条?有关子系统的评【级规定评定》 : ,     2】 , 围护?结构系统使用功能】的评定等《级,宜根据表7》.4.2中各项目对!建,筑物使用《寿命和?生产的影响程—度确定出主要项目和!次要项目《逐,项评定?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  ? ,。 , , 1)一般》情况下围护结构系统!的,使用功能等级—可取:主要项目《的最低?等,级; 】    《 2)主要项—目为:A级:或B级次要项目一个!以上为C级时宜根】。据需要的维修量大】小将使?用功能等级降为B级!或c级 【 , 表:7.4.2  【围,护结构系统使用【功能评定等级 】。 ! ,    注1  表!中的墙体指非承重墙!体; 】。  :  :    《。2  其他防护设】施系指为了隔—热、隔冷、隔—尘,防,湿、防腐、防撞、】防爆和安全》而设置的各种设【施及爬梯、顶棚吊】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