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44-2019 建标库

6.4  砌体构件

6.4.1  砌体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两个项目评定,并应取其中的较低等级作为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6.4.2  砌体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按表6.4.2的规定评定等级。当砌体构件出现受压、受弯、受剪、受拉等受力裂缝时,应按本标准第6.1.2条的有关规定分析其对承载能力的影响,且承载能力项目评定等级不应高于b级。当构件截面严重削弱时,承载能力项目评定等级不应高于c级。

表6.4.2  砌体构件承载能力评定等级

6.4.3  砌体构件构造与连接项目应按表6.4.3的规定评定等级。

表6.4.3  砌体构件构造与连接项目评定等级

6.4.4  砌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裂缝、缺陷和损伤、老化三个项目评定,应取其中的最低等级作为构件的使用性等级。

6.4.5  砌体构件的裂缝项目应按表6.4.5的规定评定等级。裂缝项目的等级应取各类裂缝评定结果中的最低等级。

表6.4.5  砌体构件裂缝评定等级

    注:1  本表适用于砖砌体构件,其他砌体构件也可按本表评定;

        2  墙包括带壁柱墙;

        3  对砌体构件的裂缝有严格要求的工业建筑,表中的裂缝宽度限值可乘以0.4。

6.4.6  砌体构件的缺陷和损伤项目应按表6.4.6规定评定等级。缺陷和损伤项目的等级应取各种缺陷、损伤评定结果中的较低等级。

表6.4.6  砌体构件缺陷和损伤评定等级

    注:1  缺陷指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控制的质量缺陷;

        2  损伤指开裂、老化之外的撞伤、烧伤、高温灼伤等。

6.4.7  砌体构件的老化项目应根据砌体构件的材料类型,按表6.4.7的规定评定等级。老化项目的等级应取各材料评定结果中的最低等级。

表6.4.7  砌体构件老化评定等级

    注:1  本表适用于砖砌体,其他砌体构件也可按本表评定;

        2  对砌体构件的块材风化和砂浆粉化现象可按表中对腐蚀现象的评定,但风化和粉化的量大深度宜比表中相应的最大腐蚀深度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