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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电 ! 气
9.4!.1:。 , 电气设计应—执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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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供配电【
—1 学校消防用】。电、疏散《照明:和作: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备用照明其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 2 变配电!间及总配电装置【严禁设?。置在:。学生:能随便到达的—场所不应设在厕所、!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配电—箱应有?可,靠闭锁装《置
【3 ?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电》气,设备的安装应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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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配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电—线和电缆宜穿金【属,导管或刚性塑料导】管暗:。敷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及顶《棚的:抹灰层?、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
! 5 室内照】明和电源插》座应分设不同支路疏!散照明?、,。备用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所,有,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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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照?明
【1 照明》设计应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的规!定
2 ! 应采用《高光效光源、高效灯!具和:功率损耗低、—性能稳定《的,节能灯用附》件教室、实验室及办!公室一般照》明宜采用细》管径直管三基色荧】光灯:
—。。3 教室照明灯】具与课桌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1.7!m,
—4, 学校《各房间及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
】 5 ? ,疏散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3】0m:in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备用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6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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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 ,防雷与接《地
【。1 学校建筑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的规定
】 2 供【配电系统应根据工】程,。实际条件和地—。质状况确定合理的】系统:接,。地形式电气设施接地!防护措施应》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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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每个建筑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的等电位联结!
: 4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内》的照明插《座及计算《机插:。座回路应设A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5】 室外《照明线?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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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弱电《
1【 校园网》建设应按初、中等】学校校园网》建设规范(教基司[!1,999]15—。号)执行
》
《 2 学校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操场:应根:据使用?需要设置教学—广播系统、打铃【装置或系统》
: 3 【学校应根据教—学需要合理设置电】化教:学系统逐《步完: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 4 学】校办公用《房、学生《宿舍:和重要辅助用房【。应设电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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