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校【舍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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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新建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按】照相应的《。规划指标做好校【园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对,于难以按规》划一次建《成的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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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学校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见表》1
表《1 学校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 注1.—各类校?舍用房配置》可参照?附录A、附录B
! , ? 《2.本表中》九年制?学校班级人数按下列!标准计?算18班(》8,40人)27班【(126《0人)?36班(1》680人)45班(!2100人)其中】小学阶段《45人/班中—学阶段50人/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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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指标不含选配!用房、自行车存放及!寄宿:。生的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等建筑面积
【 : 4【.除寄宿制学—校外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应在建【设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住宿》生人数(《比例)完全小学【按生均使用》面积3m2》/人初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3【。.3m2《/人配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分别纳入【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校舍总面积中—统筹规划设计和建设!
? : 5—。.,。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面积—中不含学生宿舍面积!。宿舍面积《应按实际需》要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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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学校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见:表2
《表2: 学校《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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