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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校舍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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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新建—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按?照相应的规划—指标做好《校园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对于难以按规!划一次建成的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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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学校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见表《1
?表1 ? 学校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 ? 注1.各类校舍】用房配置可参照附录!A、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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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中九年制学!校班级人数按下列】标,准计算?18班(840【人)27班(1【260人)》。。36班?(1680人)【45班?(2100人)其】中小学阶段45人/!班中学阶段50【人/班
】 , 3》.本指标《不,含,选配:。用房、自行车存放及!寄宿生的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等建筑!。面积
】 4.—除寄宿制学校—外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应在建设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住宿生》人数(比《例)完全小学按生均!使用面积3m—2/人初《。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3.3m2—/人配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分别纳入—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校舍总面积》中统筹规划设计和】建设
— 5.】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面积】中不含学生宿—舍面积宿舍面积【应按实?际需要?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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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学校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见—表2
表2 】学校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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