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夜景照明》规划管理
!
第6》.3.1条 【高层建?筑、商业步行—街、园林建筑、建筑!小品及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须进行专门的夜景!灯光设?计夜景?灯光设计《纳入建筑方案设计范!。畴
! 不?同环境区域建筑【物的泛光照》明照度?或亮度?设计值不宜大—于表6.3.1的规!定
表】6.3.1 不【同环境?区域建筑泛》。光照明的《照度和亮度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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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E1》区建筑立《面不:设置夜景照明
【
】 , 《1.对于特》别重要的《建筑物?需要提高其照—度或亮度值时应只在!该建筑物上局部提高!
》
!2.对于建筑物的】入口、特征构件【、徽标或标》识等部位的设—。计不宜五《光十色照度或亮度】与周围照度或亮度的!比值宜为3-—5
! 3.店!铺,招牌亮度宜比建筑墙!面高3-《5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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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筑室《内外:地面宜有《不同亮度级》的区别
—
第6》.3.2条 单体!或群体建《筑选用多种照明方】式应分清照明的【主次:注重多种照》明方:式相互叠加及所【形成的总《体效果
!表,6.3.2》照,。明方式控制表
】
】
【
第6.3.3【条 商业》步行街照明》设计应符合下表【要求
】。表6.3.》3,商业步行街照明【。设计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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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4:条 : 广场照明》的亮:度,或照度水平、—照明方式、》光源的?显色性以《及灯:具的造型应》体,现广场的功能要【求和景观特征
】
》 : ,公共活动区的—平均水平照》度值应符合表—。。6.3.4 的【规,定
《
:
表6.3.—4 广场绿》地、地面、》公共活动区》和出入?口的平均水平照【度值
】
】 注?1.绿地是指广场范!围内规划《的专用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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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表?中所有场所照明0】 点以后的照度值】应降低?一半:;
【第6.3.》5条 公园照明】设计:应根据公《园类型?(,功能)、《风格、周《边环境和夜间使用】状况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照明方式
!。
】1.公园的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6.3.】5 :的规定
】
表6.《3.5 公》园公共活动区域的】最低水平照》。度标准?值
》
】 2.公园内!观,赏性绿地的照明【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Lx:
:
第6.【。3.6条 》 广告与标》识面照明《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不同环境【区域、不同面积【的,广,告、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表6.—3.6 的规定
!
表6.3】.6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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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广【告、标识采用外投】光照明时应控制投射!范围散射到》广告:、标:识外的溢散光不【应超:过20%《
第【6.3.7条 【。 夜景照明设计方案!在满足?节能:要求基础上宜符合】多种开启《模式:。的需要一般分为平】时、节假日、重【大节日?三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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