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CJJ/T87-2000 建标库

4  乡镇集贸市场布点和规模预测

4.0.1  县域乡镇集贸市场的分布应结合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确定其类别、数量和布点。

4.0.2  集贸市场的规划应根据市场的现状和市场区位、交通条件、商品类型、资源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其发展的趋势和规模。预测的内容应包括集市服务的地域范围、交易商品的种类和数量、入集人次和交易额、市场占地面积、设施选型以及分期建设的内容和要求等。

4.0.3  对于临近行政辖区边界和沿交通要道的乡镇集贸市场,在进行布点时,应充分考虑影响范围内区域发展经贸活动的需要。

4.0.4  乡镇集贸市场规模预测的期限应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镇区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