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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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少损》失,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为抗震!。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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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现有建筑】在预期的后续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应的抗—震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现有建筑具有—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相?同的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现有《建筑在遭遇同样【的地:震影响时其损坏程】。度略:大于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鉴定【的建:筑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不适用于!新,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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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
】
—古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鉴定
—。
】注本标?准以下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6度】、7度?、8度、9度”
!。
《1.0.3》 现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分为:四类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验—算的:综合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丙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进行?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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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乙类6~8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提高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
【 3 甲类【应经:专门研究按不—低于乙类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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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丁类7】~9度时应允—许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允许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适当降低要!求;6?度时:应允:许不作抗震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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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标准—中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分别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适度】设防类的简》称
》
1.0.4【 现有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其后续—使用年限《
《。。
1 】 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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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90年代(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
】
, 3 【在2001年以【后(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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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现:有建筑其抗震鉴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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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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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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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下列情况下—。现有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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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 2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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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 ,4 ?。。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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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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