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  总    则 !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少!损失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为抗震》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    —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现有建筑在预期的!后续: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应的】抗震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现有建筑!具有: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相同的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现:有建筑在遭》遇同样?的地震影响时其【损坏程度《略大于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鉴定的建》筑 :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不适用于新—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评定  !  : 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 【 《    古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鉴定 — :   ?  注本标》准以下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6度、7度》、8:度、:9度” — 1.0.3 ! 现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分为四类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验算:的综合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丙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进行抗】。震验算? , , 《。    《2  乙类6~8】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提高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    3  甲】类应经?专,门研究?按不低于《乙类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 ?   ? 4  丁类—7~9度时应允许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允许?。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适当《降低要求;6度时应!允许:不作抗震鉴定 】 ?    《。 注:本标准中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分《别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适度】设防类的简称 】 ? 1.0.4  】现有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其后续使用年!限 【    《1  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 ,  ?   2  在9】0年代(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 】     3!  在20》01:年以:后(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 1.—0.5  》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现有建!筑其:抗震鉴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    】 2  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 ? ,     3—  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1.0?.6:  下列情况—下现:。有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    1 — 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   —  2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     3  !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 : , ,    4  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 1.0.!7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