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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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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术语!提到了确定抗震设防!类别所涉及的几个影!响因素?其中的经《济损失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是为【了在抗震设》防类别划《分,中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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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经济损失指建筑!物、设备及设—施遭到?破坏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因停产、停业所】减少的净产值间接】经济损失指建筑物】、设备?及设施遭到破—。坏导致停产所—减少的社会产值、】修,复,所需费?用伤:员医疗?费用以及保》险补偿费《用,等其中建筑的地震】灾害保险是各国保险!业的一种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已经?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灾区将!丧失或部分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采取相应的救灾行!动包括保险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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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影响指》建筑物?、设备?及设施破坏导致人】员伤亡造成的影响、!社会稳定、》生活条?件,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国际的影响—。等
2.!0,.2、2.0—.3 ?。 这两个术语引自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设防—标准”
! 关于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对应:。的设计基《本加速度根》据建设部19—92年7月3日发布!的建:标[1992—]419号文—关于统一抗震设计】规范地面运》动加速度《设计取值的通知的规!定均指?当地:50:年设计基准期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和【对应的地震地面运】动加速度的设计取】值,。这,里需:注意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 各?本建筑设计规范【、规程采用的设计基!准期均为50年建】。筑,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提》出了设计使用年限】的原:则规定要求纪念性】的、特别重》要的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以提高其!设计的安《全性然而《要使不?同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工程对完成预定的】功能具有足够的可靠!度所对应《的,各种:可变荷载《(作用)《的标:准值和变异系—数、:材料强度设计值、设!计表达式的各个分】项系数、可靠指标】的,确定等需要相互配套!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待逐步研—究解决现阶段重【要性系数增加0【.1可靠指》标约增加0.5统一!标准要求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建:筑和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重要建筑均!采用重要性》系数不小于1.1】来适当提高结—构的安全性二—。者并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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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抗震设计鉴于本】标准: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相?应的:设防标准已》体现抗震《安全性?要求:的不同对不同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参考下】列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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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资方提出的【所谓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功能要《求,仅仅:。是耐久?性1:00:年的要?求则抗震设防类别和!相应的设防》标准仍按本》标准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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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设计使用年限!的地震?动参数与设计—基准期( 50年】)的地?震动参数之》间,的,基本关系可》参阅有关的》研究成果当获—得设计使《用,年限100年内不同!超越:概率的地震动参数】时如按这些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作用即意!味着通过《提高结?。构的地震作用—来提高抗震能力【此时如果按本标准划!分规定不属于—。基本类仍应按本标准!的相关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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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只?提高地震作用或【只提高抗震措—。。施二者的效果有所不!同但均?可认为满足提高抗】震安全?。性的要?。求;当既提高—地震作用《又提高抗震措施【时则结构抗震安【全,性可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 3)当—设计使用年限少于设!计基准期抗震设【防要求可相应降低】临时性建筑通—常可不?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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