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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电力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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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本,节适用于电力生产】建筑和城镇供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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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电力】建筑应根据其—直接影响的城市【和企业的范》围及:地震: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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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电力调【度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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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和区【域的电力调》度中:心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
》
《 :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力调度中】心抗震设防类别宜】划为重点设防类【
5【.2.4 —火力发电厂(含【核电厂的常规岛)】、变电所的》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1—。 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或规划容—量为8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和?。地震:时必须?维持正常供》电的重要电力设【施的主厂房、电【气综合楼《、网控?楼、调度《通信楼、配电装置】楼、烟囱、烟道【、碎煤机《室、输煤《。转运站和输煤栈桥、!燃油和燃气机组【。电厂的燃料供—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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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30kV》。及以上的变电所【和22?0kV及《以下枢纽变电所的主!。控通信楼、配电装置!楼、就地继电器室】。;330kV及【。以上的?换流站工程》中的主控《通信楼、《阀厅和就地继电器室!
》。
: 3 供】应20万人口以【上规模?的城镇集中供热的】热电:站的主要发》配电控制室》及其:。供电、供热设—施 :。
】 4? 不应中》断通:信设施的通》信,调度: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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