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作用效应组合和设计限值
9.2.1 Ⅰ类物项中的安全一级管道的作用效应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荷载效应应与运行安全地震震动引起的地震作用相叠加;
(2)A级或B级使用荷载效应应与运行安全地震震动引起的地震作用相叠加;
(3)D级使用荷载效应应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引起的地震作用相叠加。
9.2.2 Ⅰ类物项中的安全二级和三级管道的作用效应组合应采用第9.2.1条(2)、(3)的规定。
9.2.3 Ⅱ类物项中的管道的作用效应组合应采用第9.2.1条(2)的规定。
9.2.4 管道容许应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一级管道容许的设计应力强度Sm应按本规范附录F.1.1条的规定确定。
(2)安全二级和三级管道的容许应力值S应按本规范附录F.1.3的规定确定。
9.2.5 安全一级管道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当采用A级或B级使用荷载时,在承受运行安全地震震动引起的地震作用效应与A级或B级使用荷载的效应组合时应满足下式要求:
(3)当采用A级或B级使用荷载时,在进行疲劳分析时应考虑地震作用引起的疲劳效应,其应力周波数应符合本规范第8.1.2.2款的规定;
(4)当采用A级或B级使用荷载时,运行安全地震震动引起的地震作用和B级使用荷载的组合必须满足式(9.2.5-1),其中压力P和力矩M1为B级使用荷载,其容许应力值应为容许应力强度Sm的1.8倍,但不得大于工作温度下屈服强度值Sy的1.5倍。
(5)当采用D级使用荷载时,在承受极限安全地震震动引起的地震作用与D级使用荷载的效应组合应满足下式要求:
9.2.6 管道部件的应力指数可按表9.2.6选用。
9.2.7 安全二、三级管道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当采用B级使用荷载时,承受运行安全地震震动引起的地震作用和B级使用荷载效应的组合应满足下式要求:
(2)当采用D级使用荷载时,极限安全地震震动引起的地震作用与D级使用荷载的组合应满足下式要求:
9.2.8 Ⅱ类物项中管道可按式9.2.7-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