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 : 总 则 — 》 1.0.1—  为贯彻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民用核设施安全第一!的方:针使核电厂安全【运行、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峰值】加速度不《大于0.《5g地区的压水【堆核电厂中》与核安全相关物项的!抗震设计 按本规】范设:计核电厂当遭—受相当于运》行,安全地震震动的地震!影响:时应能?。正常运?行当遭受相》当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影响时应】能确保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完整【、反应堆安》全停堆并维》持安全停《堆状态且放射性物质!的外逸不超过国家规!定限值 — 注《①本规?范所称的物》项是指安全壳—、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结构《、管道、设备及有】关部件 !②g:为重力加速度取值】为9.?。81m?/s2 》 1.0.3!。  核电《厂的物项应根—据其对?核安全的重要性【划分为下列三类 ! (1)【Ⅰ类物项核电厂【中与核?安全有关《的重要物项包括【损坏后会直接或间接!造,成,。事故的物项;保证反!应堆安全停堆—并,维,持停堆状态及—排出余?热所需的物项;地】震时和地震后为减轻!核事故破坏后果【所需的物项以及损】坏或丧失功能—后会危及上述物【项的其他物项 !。 : (2?)Ⅱ类物《项核电厂中除Ⅰ类物!项外与核安全—有关的物《项以及损《坏或:丧失功?能后会危及上述【物项的?与核安全无关的【物项 (!。3)Ⅲ类物项核电】厂中与核安全—无关的物项》 注【Ⅰ、Ⅱ、Ⅲ类物项】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举例!划分 — 1.0.4 】 ,各类物项的抗震设计!应采用下列抗—震,设防标准 》 (1)Ⅰ!类物项应《同,时采:用运行安全地震震】动和极限安全地【。震,震动进?行抗震设计; ! (2》)Ⅱ类物项应—采用运行安》全地震震动进—行抗震?设计; 《 (3【)Ⅲ类物项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1】.0.5  核电厂!抗震设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