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民》用核设施《。安全第一的方针【使核电厂安全运行、!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峰值加《。速度不大于0—.5g地区》的压水堆核》电厂:中与核安全》相关物项的抗—震设计 按本规范】设,计核电厂《当遭受相当于运【行安全地震震动的】地,震影:响时应能正常运【行当遭受相当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影响时应能】确,。保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完整、反应堆安!。全停堆并维持—安全停堆《状态且放《射性物质的外逸不超!过国家规定限—值 注】。①本规范所称—的,物项是指安全—壳,、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结构、?管道:、设备及有关部件 ! ②g【。为重力加速度—取,值为9.81—m/s2 【 1.0.3 ! 核电厂的物项【应根据?其,对核安全的重要性】划分为下列三—类 (1!)Ⅰ类物项》核电厂中与》核安全有关》的重要物项》包括损坏后会—直,接或:间接造成事故的物】项;保证《反应堆安全停—堆并维持停堆—状态:及排出余热所需的物!项;地震时》和地震后为减—轻,核事故破坏后—果所:需的物项以及损【坏或丧失功能后会】危及上述物》项的其他物项 【。 ? (2)Ⅱ类物项!。核电厂中除Ⅰ—类物项外《与核:安全有?关的物项以及损【坏或:丧失功能后会危及上!述,物,项的与核安》。全无关的《物项 】(3:)Ⅲ类物项核电厂中!与,核安:全无关的《。物项 】注Ⅰ、Ⅱ、Ⅲ—类物:项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举例划分— 1.】。0.4  各类【物项的抗《震设计应采用下【列抗震设防》标准: 》 (1)Ⅰ类—物项应同《时采用运行安全地】震震动和极》限,安全地震震动进行】抗震设计《; : (2)】Ⅱ类物?项,。应,采用运?行安全地《震震动进行抗震设】计; 《 《(3)Ⅲ类物—项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 1.0.】5,  :核电厂抗震设—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