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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污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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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排水:分区与系统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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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条是关于》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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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本!条,是关:于污水?集中与?分散处?。。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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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采用集中】还是分散的方—式布置?污水处?理厂:应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经济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输送、处理的【污水量大《。进水水质水》量相对稳定》厂,站总:占地面积小有—利于:节约用地处理—。效果:可靠性较高》排放口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同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水面积大距离远往】。往需要设《置多:处提升泵站》一旦:运行管理《不当影响范围大且】存在:不宜分期建设不利】于,污水:再生利?用一:。次性投资巨》大等:问题分散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输送、处《理,。的,污,水量较?小易于分期实施【和污:水再生利用但存在处!理效果不稳定不利】。于管:理总占地面积大等】问,题
【。4.1?.4 本条是关于!污水:收集:系统的相关》规定
【
? 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包括污水管】网和泵站《。等设施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布《置并与城市》场,地竖向?相协调可以减小【。管道:。埋,深、少设《提,升泵站、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运行费用、【提高城市抗灾能力污!水管道一《般为:重力流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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