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