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 污水处理厂
】
—4.4.1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应按规划远期污】水量和需接纳的【初期雨水量确定
!。
:
4.4》.2 《城市:污,水处理厂选址宜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
:
1 】便于污水再生利用并!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
【
,。。 ? 2 《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 3》 与城市居住【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
】
4 !工程:地质及防洪排涝条件!良,好的地区
!
5 有!扩建的?。可能
?
4.4】.3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应根【据建设规模、污【。水水质、处理深度】等因素?确定可按表4.【4.3的规定取【值设有污泥处理、初!期雨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应另】行增加相应的—。用地面积
》。
表4.4!.3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
】。
!注1 表中规划用!地面积为污水处理】厂,围墙内所有处—理设施、附属设施】、,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
— : 2 】 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的?占地:面积是在二》级处理污水厂规划】用地面?积基础上新增的面积!指标
《
! : 3 《表中规?划,用地面积《不含卫生防护距离面!积
《
4《.4.4 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在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可按表—4,。.4.4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表4.!4.4 》。城市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
【
》
?
, , 注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厂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离
—
4.4.5— 排入城市污水】管渠的?污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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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 ,城,市污水的处理程度应!根据进厂污水的水质!。、,水量和处理》后,污水的出路(利【用,或排放)《及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容量确定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并满—足当: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的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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