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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污:。水处理?厂,
【。。。
4.4《.1: ,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应按规划【远期污水量和需【接纳的初期雨水量】确定
】4.4.2 城市!污水处?理厂:选址宜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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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便?于污水再生利用并】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
】
《 2 》 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 ?3 与城市—居住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
】 4 【工程地质及防—洪排涝?条件:良好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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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扩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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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应根据建设规模、】污,水,水质、处《理,深度等因《素确:。定可按表4.4【.3的规定》取值设有污》泥处理、初》。期雨: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应另行增加!相应的用《地,面积
》
表4.4.】3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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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 表中?规划用地面积为【污水处理厂围墙内所!有处理?设,施、附属设施、【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
】 【。2, 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的占地面积【是在二级处理—。污水厂规《划用地?面积基?础上新增《的面:积指标?
— ? 3— 表中《规划用?地面积不含卫生防护!距,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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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在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可】按表4.4.4【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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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4 城市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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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厂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离—
4【.4.5 》。 排入城市污—水管渠的《污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的要求】。
4.】4.6 《 城市污水》的处理程度应根据进!厂,污水的?。水质、水量和处理】后污水的出路—(,利,用或排放)及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容量确【定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并满足】当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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