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混 凝
5.3.1 关于混凝剂、助凝剂品种选择及其用量确定,混凝剂、助凝剂调配及投加方式,以及加药间及药剂仓库设计的原则规定。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同时合并建设时,加药间、药剂仓库宜统一合建。
5.3.3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及部分再生利用工程实际运行数据,规定了四种絮凝构筑物的设计参数。
5.3 混 凝
5.3.1 关于混凝剂、助凝剂品种选择及其用量确定,混凝剂、助凝剂调配及投加方式,以及加药间及药剂仓库设计的原则规定。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同时合并建设时,加药间、药剂仓库宜统一合建。
5.3.3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及部分再生利用工程实际运行数据,规定了四种絮凝构筑物的设计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