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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再生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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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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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再—生水厂厂址、厂区】。总体布置、竖向设计!等设计要《求,与净水厂、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基本相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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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提出再生水》处,。理,对污水二级处理的要!求污水二级》处理主要是生物处理!氮磷等营养物质【宜用:生物:法,去除不宜采用物化法!居多:的深度?处,理工艺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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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深度处理工》艺的选择是再生【利,用工程设计的—核心应?在试验或可靠资【料基础上慎重进行】选择设计《标准过高《会使投?资增:大运行费用偏高【增加供水《成本和用户负担【;设计标准过—低会使?再生水?水,质不能达标影—。响用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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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不同的再生水处【理工艺?其,自用水量《差别较大应》注意自用水量对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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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曝气生物—滤池和膜生物反应】器近年应用较多出】水基本可《达,到一级A《标,准要求可视其为【二级处理《也,可视其为深度处【理构筑物曝气生物滤!池也可单独放置在】二级处理之》后作深度处》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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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 再:生水的卫《生安全十分重要消】毒单:。元,不能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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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 规定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及布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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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 再生水《厂供水泵站水泵工】作台数需根据供水量!大小:、供水量预期变化】情况确定为方便调节!。工作泵不得》少于2台备用泵数量!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当再生水用户分!类多需水量时变化系!数会较?大再生水厂供—水,泵,站可设置变频调【。速等调节装置—以适应包括投产【初期在?内,的用水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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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再生水》厂厂:内,符合水质要求的生】产及杂用水应—率先使用再》生水
】5,。.1:.,。10: 关于再生水厂设!置溢流和事故—排放设施《的要求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增建再生水!厂时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可在利用现有【设施基础上》统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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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 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同时合并建设时!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CJ》J/T 18—2的规?定,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一并配!置化验设施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增建—再生水处理设施【时应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化验设!施独立?建设再生水厂时参】照上述技术规范并】考虑当地《污,水处理?厂等化验《设施配置状况—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配置相应】。化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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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关于水量调蓄—构筑物?的设置?要求
! : 1 再生水厂的!清水池调节》容积计算除考虑产】水、供水和》用水变化因素外【应注意?深度处理工艺自【用水水量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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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供水区域》较,大供水距离远当地】有,合,适,的位:置及适?宜,的地形?可建调节构筑物【时为节省配水能耗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建设调节构】筑物:。(高位水池》或调节水池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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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景观环》。境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季?。节性强用水量变化】大可充分利用当地】的景观水系、水池或!水库等既有设施的】调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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