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