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附属设施
!
?6.3.1》 输配水管道中宜!设置阀门、》。排气阀、泄水阀、】测压、测流等—装置:
?
6.3.2】 再生水管—道阀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主干管上任—意两个相《邻阀门之《间不:宜超过3《条配水管且阀—门设置间距宜为1k!m~2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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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干管变径处设—置阀门时宜设置在】小口径管道上
!。
《 3 干【管与配水管》的连接处阀门宜在】配水管起端设置【
?
【4 ?输配水管道的起点、!终点:、,分叉点及穿越河【道,、,铁路、公路》处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置阀门
【
5 】 输配水管道的阀门!设置应方便事故检修!隔断及放空排水的需!要
6.!3.3 输配【水管道?的隆起点及平直段每!1000m应—设,置排气阀
】
6.3》.4 ? 输配水管道低洼处!及阀:门间管?段低处宜根》据工程的需要设置泄!(,排)水阀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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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再》生水管道《向景观水体、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淹没出流配水时应】设置防止倒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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