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11.3  钢筋混凝土井塔的抗震构造措施

11.3.1  钢筋混凝土井塔的框架与一般框架结构是相似的,其抗震构造措施要求按第6.3节框架结构执行。

11.3.2  井塔的筒壁与普通建(构)筑物的抗震墙不完全相同,本条根据井塔筒壁的特点作了一些规定。

    规定筒壁横向钢筋配置于竖向钢筋的外侧是从方便施工考虑的。

    井塔筒壁上的大洞口应在洞口两侧设加强肋,上部设连梁。加强肋应贯通全层。加强肋如果能与井塔的结构壁柱相结合则更合适。连梁高度可取洞口顶面至楼板顶面,也可取该洞口顶面至上部洞口底面。连梁宽度可与筒壁厚度一致(即暗梁),也可将该处筒壁局部加厚。如果洞口不在筒壁底部,则洞口下部也应设置连梁,使洞口四周形成封闭的加强框。本规范要求连梁和加强肋的纵向钢筋都伸过洞口并有适当的锚固长度,并在纵筋锚固区内均按框架梁、柱的要求配置加密箍筋,这可以起到承担洞口角部应力集中的作用,所以本条中未再要求设角部斜向钢筋。

11.3.3  井颈基础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改为C25,是因为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将与无侵蚀土壤直接接触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定为C25。要求井筒壁的竖向钢筋应与井颈基础的竖向钢筋焊接,且按受拉要求钢筋接头,是因为在地震作用下井筒外侧竖筋会受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