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附录K  尾矿坝地震液化判别简化计算

K.0.1  当坝体中饱和尾矿的液化率FL≤1.0时,应判为液化。液化率可按下式计算:

FL=R/L         (K.0.1)

式中:FL——尾矿的液化率;

      R——液化应力比;

      L——地震作用应力比。

K.0.2  尾矿的液化应力比宜根据尾矿沉积状态通过动力试验确定;当无试验结果时,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c——试验条件修正系数,可取1.2;

      λd——相对密度修正系数;

      R15——固结比等于1、相对密度为50%、等价地震作用次数为15时的三轴试验液化应力比;

      Nsf——震次修正系数,可按式(K.0.2-4)计算;

      Dr——尾矿土的相对密度(%);

      d50——中值粒径(mm);

      Ne——等价地震作用次数,可按表K.0.2取值。

表K.0.2  等价地震作用次数

K.0.3  7度~9度时,四级和五级尾矿坝的地震作用应力比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σv——静总竖向应力(kPa);

      σ′v——静有效竖向应力(kPa);

      ah——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αm——坝坡加速度放大倍数,可取2.0;

      γd——动剪应力折减系数,z≤20m时,γd=1-0.025z;z>20m时,γd=0.63-0.0065z;

      z——距坝坡面的深度(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