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计算要点
21.2.1 卧式设备基础的抗震计算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多遇地震确定地震影响系数,并进行水平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
21.2.2 卧式冷换类设备基础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措施要求。
21.2.3 卧式容器基础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FEk=αmax(Gαk+0.5Gjk) (21.2.3)
式中:FEk——卧式容器基础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αk——正常操作状态下的容器和介质重力荷载标准值;
Gjk——基础底板顶面以上构件自重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