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21  卧式设备基础

21.1  一般规定

21.1.1  本章适用于卧式容器(含卧式圆筒形储罐)和卧式冷换类设备基础的抗震设计。

21.1.2  卧式冷换类设备基础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墩式或支架式基础。

21.1.3  卧式设备基础的形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地面至基础顶面的高度不大于1.5m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墩式基础。

    2  设计地面至基础顶面的高度大于1.5m,且容器内径不大于2m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T形支架式基础;容器内径大于2m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П形或H形支架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