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梁、柱及其节点抗震验算
7.4.1 框排架结构构件及其节点的抗震承载力,除本章有专门说明或规定外,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结构构件的内力应采用计入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7.4.2 框架梁上楼(屋)面板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框架梁的整体稳定性验算:
1 钢梁与混凝土板按组合结构设计。
2 钢梁上有抗剪连接件的混凝土现浇板。
3 在梁的受压翼缘上密铺钢板且与其牢固连接。
7.4.3 7度~9度时,框架梁的梁端区段,侧向支承点间的长细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8度和9度时,除梁的上翼缘应有可靠的侧向支撑外,梁的下翼缘亦应设置侧向支撑。
7.4.4 7度~9度时,单层刚架和框架梁柱节点的抗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腹板由柱翼缘和加劲肋形成的节点域,其最大剪应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τ——节点区格板的最大剪应力;
Mpb——柱(梁)截面全塑性受弯承载力;
ƒvy——节点区格板的抗剪屈服强度;
Vp——节点区格板的体积。
2 柱(梁)截面全塑性受弯承载力Mpb,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Np——柱(梁)中的轴力设计值及其全截面塑性承载力;
Wp——柱(梁)截面的塑性截面模量;
ƒy——柱(梁)的钢材屈服强度;
A——柱(梁)的截面面积。
3 节点区格板的抗剪屈服强度ƒvy,可取0.58ƒy;但当区格板为上下柱与左右梁四面围成时,可取0.77ƒy;其中ƒy为节点区格板的钢材屈服强度;当计入轴力的影响时,尚应乘以
4 节点区格板的体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hb——梁的腹板高度;
hc、tw——分别为节点区与梁直接连接的工字形柱或十字形柱的腹板高度和厚度(图7.4.4-1);
tf——柱翼缘的厚度;
α——梁腹板高度与柱翼缘宽度的比值;
β——柱翼缘板截面面积与腹板截面面积的比值。
5 工字形柱在节点区格板域内,腹板厚度尚应符合下式要求,当腹板厚度不能满足下式的要求时,应采取局部加厚等加强措施:
图7.4.4-1 十字形截面柱截面
6 工字形截面刚架梁柱节点区格板的厚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7 当不能满足本规范式(7.4.4-11)的要求时,应设置斜向加劲肋(图7.4.4-2),斜向加劲肋的截面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Mpb——刚架梁的全塑性受弯承载力,可按本规范式(7.4.4-2)或式(7.4.4-3)计算;
hb0、hc——分别为刚架梁的截面计算高度和截面高度,刚架梁的截面计算高度应采用梁上、下翼缘板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ƒvy——节点区格板的抗剪屈服强度;
Ad——斜向加劲肋的截面面积;
bd、td——每块加劲肋的宽度和厚度;
——斜向加劲肋钢材的抗拉、抗压屈服强度;
θ——斜向加劲肋的倾角。
图7.4.4-2 端节点斜向加劲肋位置
7.4.5 工字形截面刚架的楔形加腋节点(图7.4.5),可按下列公式验算加腋区段的强度:
图7.4.5 楔形加腋节点
式中:tf1——加腋区内翼缘板厚度;
hx——沿梁轴线距A点x处加腋段截面的高度,可近似地取上、下冀板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加腋刚架梁截面的塑性弯矩;
Mx——距A点x处的弯矩;
MA——沿梁轴线A点处的弯矩;
Mp——刚架梁截面的塑性弯矩;
b——下翼缘的宽度;
tw——加腋区的腹板厚度。
7.4.6 楔形加腋节点中斜向加劲肋BF的截面面积(节点两侧加劲肋的截面面积之和)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的较大值确定:
式中:Ad——斜向加劲肋的截面面积;
Af1、Af2——分别为加腋区AB和BC段下翼缘的截面面积;
β1——加腋区AB段与刚架梁轴线之间的夹角;
β2——加腋区BC段与刚架柱轴线之间的夹角;
θ——斜向加劲肋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
ƒy——加腋区上、下翼缘板钢材的抗拉、抗压屈服强度;
——斜向加劲肋钢材的抗拉、抗压屈服强度;
γ——刚架梁轴线(或上翼缘)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
Af——加腋区上翼缘板的截面面积,一般可与刚架梁上翼缘相同;
ƒvy——加腋区腹板的抗剪屈服强度;
hEB——加腋区B点处水平截面的计算高度,可取外、内翼缘板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