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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建筑构—件和建筑附属设【备支座?抗,。震,性能设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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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建筑—构件:在强烈地震下—的性能?一般允许其损坏【大于结构《构件在大震下损【坏不对生命造成危】害固定于结构—的各类机电设—备,则需考虑使用功【能保持的程度—如检修后照常使【。用,、,一般性修理后恢【复使用、更》换部分构件的大【修后恢复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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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附录的表M【.,2.2和表M.2.!3,来自2001—规,范第13.2.3条!。的条文说明主要参】。考,国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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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功能系数—UB:C97分1.5【和1.0《两档欧洲规范分1】.5、?1.4、1》.2、1.0和0.!8五档日本取1【.02/31/2三!档本附录按设防类别!和使用?要求确定一般分为三!档取≥1.4、1.!0和0?.6
】 关于构件类!别系数美国早期的A!TC:。-,3分0.6、—0.9、1.—5、2.《0、3.0》五档:UBC9《7称反应修正—系,数无延性材料或采用!胶粘剂的锚固—为1.0其余—分,为2/?3、1/3》、1/4三》档欧洲规范分1.】0和1?/2两档本附录【。分0.6、0—.9、1.》。0,和1.2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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