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标库

13.4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

    本规范仅规定对附属机电设备支架的基本要求。并参照美国UBC规范的规定,给出了可不作抗震设防要求的一些小型设备和小直径的管道。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的种类繁多,参照美国UBC97规范,要求自重超过1.8kN(400磅)或自振周期大于0.1s时,要进行抗震计算。计算自振周期时,一般采用单质点模型。对于支承条件复杂的机电设备,其计算模型应符合相关设备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