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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场地》和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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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在抗:震设计中场地—指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的房屋群体所】。在地不仅《仅是房?屋基础?下,的地基土其范—围相当于厂区、居】民点和自然村在平坦!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1km—。×1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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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造,成建筑的破坏—除地震动直接引起结!构破坏外还有场地条!件的原因《诸,如地震引《起的地?表错动与地裂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陷、滑坡】和粉、砂土液化等因!此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建筑场【地是:减轻场地《引起的地震》灾害的第一》道工序抗震设—防区的建筑工程宜】选择有?利的地段应避开【。不利:的地段并不在危【险的:地段建?设针:对,汶川地震的教—训20?08年?。。局部修订强调—严禁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类建筑还需要!。。注意按全文》强制的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严禁在危【险,地段建造住》宅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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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地,段的划分《是在选?择建筑?场地的?勘,察阶段进行的要根】据地:震活动?情,况和工程地质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本,规范第4《.1.1条给出【划分建筑《场地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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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3.3— 抗?震构造措《施不:同于抗?。震,措施二者的》区别见本规范第2.!1.10条和第2】.1.11》条历次大《地震的经验表明同样!。或相近的建筑建【造于Ⅰ类场地时【震害较轻建》造于Ⅲ、Ⅳ类—场,地震害较重》
!。 本规范对Ⅰ类场地!仅降低抗震构造【。。措施不降低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如按?概念设计要求—的内力调整措—施对于丁类》。建筑其抗震措施【已降低不再重复降低!
! 对Ⅲ、Ⅳ类场地除!各章有具体》规,定外:仅提高抗震》。构造措施不提高【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如按概念设!计要求的内力调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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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对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的要?求一般情况执—行,没有困?难在高?层建筑中《当主楼和《裙房不分缝》的,情况下难以满足时需!仔细分析不同地基在!地震下变形的差异】及上:部结构各部分地【震反应差异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
! 本次?修订对?不同地基基础类型的!要,求,提,出,了较:为明确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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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本条》系在2008年【局部修?订时增加的》针,对山区房屋》选址:和地基基础设计【提出:明确的抗震要求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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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关山—区建筑距边坡—。边缘的距离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5.4.1、第5】.4.2条计算【时,其边坡坡角需—按,地震烈度《。的,。高低修正减去地震角!滑动力矩需计入水平!地震和竖向地震【产生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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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挡土结构》抗震设计稳定验算】时有关摩擦角的【修,正指地震主》动,土压力按《库伦理论计》算时土的《。重度:除,以地:震角的余《弦填土的内摩擦角】减去地震角》土对墙背的摩擦角】增加地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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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角的范围取1.】5°~10°取【决,于地下水位以上【和以下以及设防烈】度,的高低可参见—。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第4!.,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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