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场地和【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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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在抗震设】计中场?地指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的》房屋:群体所在《地不仅?仅,是房屋基《础下的地基土—其,范围相当于厂—区、:居民:。点,和自然村在平—坦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1km×《1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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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造成建筑的破坏【除地震动直》接引:起结构破坏外还【有场地条件》的原因诸如地震引起!的地表错动与地裂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陷、滑坡和粉—、砂土液化等因【。此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建筑》场地是减轻场地引起!的地震灾害的第【一道工序抗震设防】区的建筑工程宜【选择有利的地段应】避开不利的地段【并不在?危险:的地段建设针—对,汶川地震的教训20!08:年局部修《订强调严《禁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类建?筑还需要注》意按全文强制—的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严禁在危险地—段建造住宅》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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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地段的《划分是在选》择建筑场地》。的勘察阶段》进,行的要根据地—震活动?情况和工程》地质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本规范第【。4.1.1条给出划!分建筑场地》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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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3.3】。 抗?震构造?措施不同《。于抗震措施二者的】区别:见本规范第》2.:1,.10?。条和第2.1—.11条历次大地】。震的经验表明—同样或相近的建筑建!造于Ⅰ类场地时【震害较?轻建造于Ⅲ、Ⅳ类】场地震?害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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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对—Ⅰ类场地仅》降低抗震构造措【施不:降低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如按概念设计】要求的?内力调整措施对于丁!类建:筑其抗震措施已降】低不再?重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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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Ⅲ、Ⅳ类《场地除各章有具体】规定外?仅提高抗震》构造措?。施不:提高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如按【概念设计《要求的内力调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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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对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的要求一般情!况执:行没有困难》在高层?建筑:中当主?楼和裙房不分缝的】情况下?难以满足时需仔【细分析不同地基【在地震下《变形的差异及上部】结构各部《分地震反《应差:。异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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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修订对《不,同地基基础类型【。的要求提出了较【为明确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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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本条系在2】008年局部—修订时?增加的针对》山,区房屋选址和地【基,基础设计提》出明确的抗震要求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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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山区建筑距》边坡:边缘的距离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5.4.!1、:第5.4.》2条计算时》其边坡坡《角需按地震烈度的】高,低修:正减去地震》角滑:。动力矩需计》入水:平地震和《竖向地震产生—的效:应,
】 , 2 ? 挡:。土结:构抗震设《计稳:定验:算时有关摩擦角的修!正指:地,震主动土压力按【库伦理论计算时【土的重度除》以地震角的余弦【填土:的内摩?擦角减去地》。震角土对墙背的摩】擦,角增加?地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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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角的范围取1.!5°~10°取【决于地下水位—以上和以《。。下以及设防烈—度的高低可参见【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第4.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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