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3—.4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 — 13.4—.1  《附属于建筑的电梯、!照明和应急电源系统!、,。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通信系【。统、公?用,天线等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构件:和部件的《抗震措?施,应根据?设防烈度、建筑【使用功能、》房屋高度《、结构?类型和变形特征【、,附属设备所处的位置!。。和运转要《求等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1!3.4.2 — 下列附属》机电设备的支架【可不考虑抗震—设防要求 ! ,  : ,。。 1  重力不【超过1.8kN的】设备 》 : ,    2  内径!小于25《mm的燃气管道【和内径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 《 ?    3  【矩形截?面面积小于》0.38m2和圆】形直径?。小,于0.70m的【风管 【  : ,  4 《 吊杆计《算长度不超过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 《 1?3.4?。.3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不应设置在—可能导致其使用功】能发生障碍》等二次灾害的部【位;对于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应:注意其强《烈振动对《连接件的《影响并?防止设备和建筑结】构发生?。谐,振现象 】  :。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其:与建筑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应使设备—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后能迅》。。速恢复运转 【 13.4.!4,。  管道《、电缆、通风管和】设备的洞口设置【应减少对主要承重结!。。构构件的削》弱;洞?口,边缘应有《补强措施 【     管道!和设备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能允?许二者间有一定【的相对变位 — 13.】4.5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的—基座或连接件应能】将设备承受的地【。震作用全部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建筑结构中【用以固定建筑附属】。机,电,设备预?埋件、锚固件的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以承受附!属机电设备传—。给,主体结构的地—震,作用 《 13—.4:.,6  建筑》内的高位水箱—应,与所在的结构构件】可,靠连:接;且?应计及水箱及所含水!。。重对建筑《结构产生的》。地震作用效应— , 13【.4.?7  在设防—地震下?。需要连?续工作的《。附属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结构地震反应【较小的部位;相【关部位的《结,构构件应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