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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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附属于建筑的—电梯、照明和—应急:电源:系,统、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通信?系统:、公用天线等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构件和部》件的抗震措施应根据!设防烈度、建筑使用!功能、房屋高度、】结构类型和变形特】征、附属《设,备所处的位置—和运转要求等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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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 ? 下列附属机电设】备的支架可不考虑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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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重力不超过1!.8kN的设备【
【 2 内径】小于2?5,mm的燃气管道和内!径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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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矩形《截面面积《小于0.3》8m2和圆形直径】小于0.70m的】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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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吊杆计算长度】不超过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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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 】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不应:设置在可能导致其】使用功能发生—障碍等二次灾害【的部位?;对于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应《注意其?强,烈振动对连接件的】影响并防止设备【和建筑结构发生【谐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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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附?属机电设备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其与建筑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应使设备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后能迅速恢复】运转
1!3.4?.,4 管道、电缆】、通风管和设备的】洞口设置《。应减少对主要承重】结,构构件的削弱;洞】口边缘应《有补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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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和设备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能允】许,二者间?有一定的相对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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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的基座或连接件应】能将设备承受的地】震作用全部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建】筑,。结构中用以固定建筑!附属机电设》备,预埋件、《锚固件的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以承受附属!机电设?备传给主体结构【的地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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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 】建筑内的《高位水箱应》与所在的结构构件可!靠连接;且应—计及水箱及所含水】重,对建筑结构产生的】地震:作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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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 在!设防地震下》需要连续工》作的附属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结构地震反应!较小的部位》;相关部《。位的结构构件应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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