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筒体《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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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框—架-核心筒》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核心—筒与框架《之间的楼盖宜采用】梁,板体系;部分楼层】采用平板体》系时应有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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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除加:强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外按框架【-核心筒《计算分析《。的框架部分各—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0%》当小于10%时【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应适当提高—。边缘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适当加强】;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5《。%
! 3 加强【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9度时不应采用加!强层;
! , 2】)加:强层的大梁或桁架】应与核心筒内的墙】肢贯通;大》梁或桁架与》周边框架《柱的:连,接,宜采:用铰接?或,半刚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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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结构整体分》析,应计入加《强层:变形:的影响;
—。
【 : : 4)施工程序【及连接构造上应【采取措施《减小结构竖》向,温度变形及轴向压】缩对加强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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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筒中筒》结构的内筒其抗震墙!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抗震墙的厚】度、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上一层当侧向】刚度无突变》时不宜改变》墙体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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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框架-核【心筒结构《一、二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宜,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宜全!部,采用箍筋且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底部加强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围内宜!按转角墙《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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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内筒的?门洞:不宜靠近《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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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楼面大】梁不宜支承在内【筒,连,梁上:楼面:大梁与内筒或核心筒!墙体平面外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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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一、二级【核心:筒和内筒中跨—高比:不大:于2的连《梁当梁截面宽度不】小于400mm【时可采?用交叉暗《。柱配筋并应设置普通!箍,筋,;截面宽度小于【40:0mm但不小于【200mm时除配置!普通箍筋外可另增】设斜向交《。叉构:造钢:筋
【6.:7.5 筒—体结构转换层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第E【.2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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