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 筒:体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6.7.1》 框架《-核:心筒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核心筒与》框,架之间的楼》盖宜采用梁板体【系;部分《楼层采用平板体系】时应有加强措施
】
?
,
, 2 除】加强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外按框架-核心筒】计算分析的框架部】分各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0%当小于1—0%时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应适当提!。高边缘?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适当】加强;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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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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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度时不【应采用加强层—;
—
【 , 2:)加强层《的大梁?或桁架应与核心筒】内的墙肢贯通;大】梁或:桁架与周边》框架柱的连接—宜,采用铰接《或半刚性连接;
!
《 】3)结构整体分【析,应计入加强》层变形?的影响;《
【 《 ?4)施工程序及连】接构造上《应采取措《施减小结《构竖向温《度变形及轴》向压缩对《加强层的影响—
》
6.7.2 】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筒中筒!。结构的内筒其—抗震墙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抗震?墙的厚度、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上一层当《侧向刚度无突变时不!宜改变墙体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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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框【架,。-核心筒结》构一、二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宜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宜全部采》用箍筋?且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底部加强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围,内宜按转角墙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
《 3 内筒的【门洞不宜《靠近转角
【
:。
6.7.3— :。楼面:大梁不宜支》。承,在,内筒连梁上楼面大梁!与内筒或核心—。筒墙体?平面外?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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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一、二级】核心筒和内筒中跨高!比不:大于2的《。连梁当?梁截面宽度不—小于:400mm时可【采用交叉暗柱—配筋并应设》置普通箍筋;截【面宽度小于》400mm但不小于!200mm时除【配,置,普通箍筋《外可另?增,设斜向交《叉构造钢筋
】
6.7.5】 筒体《结构转换层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第E.?2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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