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筒体《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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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框架-核心筒—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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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核心筒与框》架之:。间的:楼盖宜采用》。梁板体系《;部分楼《层采用平板》体系时应《有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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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除加强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外按框架-核】心筒计算《分析:的框架部分各—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0!%当小于10%【时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应适当提高边缘【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适当加?强;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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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加强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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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度时不】。应采用?加,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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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加!强层的大梁或桁【架应与核心筒—内的墙肢贯通—;大梁?或桁架与周边框架】柱,的连:接宜采用铰接或【半,刚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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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结构整体分析—应计入?加强层变形》的影响;
【
》 4)施!工程序及连接构造】上,应采取措施》减小结构竖向—温度变形《及轴向压缩对—加强:。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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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 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筒中筒?结构:的内筒其抗震墙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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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抗【震墙的?厚度:、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上一层】当,。侧向刚度无突—变时不宜《改变墙体《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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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框架-—核心筒结构》一、:二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宜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宜全部采用箍筋且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底?部加强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围内宜按转!角墙: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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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筒:的门洞不宜靠近【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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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楼面大》梁不宜支承在内筒连!梁上楼面大梁—与内筒或核心—筒墙体平面外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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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一、二级核!。心,。。筒和内筒《中跨高比不大于2】的连梁当梁截面【宽度不小于》。400?mm时可《采用交叉暗柱配【筋并:应设置普通箍筋【。;截:面宽度?。小于400mm但】不小于200mm时!除配置普通箍筋外】可另增设斜向交叉】构造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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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筒体结?构转换?层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第E!。.2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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