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标库

2  术语和符号

2.1  

2.1.1  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precautionary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1.2  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precautionary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2.1.3  地震动参数区划图seismicgroundmotionparameterzonationmap

    以地震动参数(以加速度表示地震作用强弱程度)为指标,将全国划分为不同抗震设防要求区域的图件。

2.1.4  地震作用earthquakeaction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

2.1.5  设计地震动参数designparametersofgroundmotion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加速度(速度、位移)时程曲线、加速度反应谱和峰值加速度。

2.1.6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designbasicaccelerationofgroundmotion

    50年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值。

2.1.7  设计特征周期designcharacteristicperiodofgroundmotion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反映地震震级、震中距和场地类别等因素的下降段起始点对应的周期值,简称特征周期。

2.1.8  场地site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其范围相当于厂区、居民小区和自然村或不小于1.0km2的平面面积。

2.1.9  建筑抗震概念设计seismicconceptdesignofbuildings

    根据地震灾害和工程经验等所形成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进行建筑和结构总体布置并确定细部构造的过程。

2.1.10  抗震措施seismic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1.11  抗震构造措施detailsofseismicdesign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