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海事工程
7.4.1 本节适用于经常接触海水的桩木、护木、压木、木栈道、浮码头、海岸防护、下水坡道等的施工。
7.4.4 海岸防护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有关规定。
7.4.7 本条对浮码头的安装进行了规定。
1 浮码头是游艇的停泊场。桩柱式浮码头是以防腐木海桩或混凝土桩为柱,浮码头沿桩柱上下滑动。无桩柱式浮码头是一项新的海事工程技术,以青岛奥帆赛基地浮码头为例,该浮码头清晰、美观,具有良好的视觉空间,浮码头的主体是特殊配方混凝土制成的构件,桩基为高性能橡胶拉簧,拉簧可使浮码头始终浮在水面,在5m潮差、1m波高的极限情况下也能使甲板(干舷)到水面的高度保持在0.5m。浮码头平面距水面控制在0.5m之内,人们可以在上面自由行走。
4 当游艇或船舶停靠浮码头时,需充电、照明、清洗、加水等,所以需安装水电等配套设施。
7.4.8 本条对下水坡道的安装进行了规定。
1 下水坡道是用于人员和小型(无动力)船舶上下水使用的,下水坡道可采用铰接式并配以近水式浮箱式平台,也可采用固定式下水坡道。固定式坡道的优点是承载力大。可承载较大型拖带机械。下水坡道的坡度应小于1:8或10°是依据国际帆联的规定。
3 本款规定是由于在铺面板的底面往上安装,可以使铺面板上表面无钉帽,以防伤人。
7.4.10 本条对海事工程的维护和保养进行了规定。
1 维护与维修队伍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海事工程、防腐木材等的知识,充分了解海事工程的特殊性,尤其是船舶撞击、海浪冲击等。
3 加工为圆角或弧形是为了防止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