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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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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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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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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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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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