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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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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实!做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促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和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现就《我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征缴及使《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 一、本意见—所称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指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项:。目造价中用于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
》。 二、我市【。对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实行统一管【理纳入专户统一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工作由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征管处)负】责
《 三、各级【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查验【建设单位缴》纳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市征管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江宁、浦!口,、六合区以及相【关园区设立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点高【。淳县、溧《水县按县级管理模】式参照执行
! 四、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清,不得减免计取标准】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省住建厅最新标准】),。执行建设单位—在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中扣回《上述所缴费》用
五、!市征管处在》收取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后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一式三《联的:征收凭证建》设单:位将其中一联作【为记:账凭:证、将另两》联移:交给施工企》业作为与《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的凭证以及施!工企业申请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的依据—;,市征管处应》同时向建设单—位开具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纳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凭证
【 六、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施工!企业按下述用途在各!工程项?目社会保障费的【。征收:额度内结算
】 , 【 (一)《施工:企业及其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在】我,市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由市征管》处直接?划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 《 (二)【施工企业通》过其它渠《道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结算市征】管处应当依》据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按一定比例向】施工企业拨付
】 : :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凭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退款联等有!关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市征管处将该项】目社会?保障费的余额—及银行活期利息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 七、市征》管,处应当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并—完善:监管程序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 八、—本实:施意见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建工字[200!。9]66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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