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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 湖北省人民政府[!1989]第3号令! 颁?布,日期1989年【2月:21:。日, 实》施日期198—9年2月21—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土地:使用者的纳税管【。理调节城镇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城镇土地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城市(【包括:郊区下同)、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县城!城区与城郊的划【分、建制镇镇—区与镇郊的划分依照!行政:区划确?定 第三条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  : 使用土《地建房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 第四】。条 纳税》人应税土地面积以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上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属?资料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土地管理部门—尚未提供土地权属资!。料的纳税人必须申】报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定 第五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如下  !  :。 (一)大城市  !        】     五角至】七元;? 《    (二)中等!城市 ! — ,      —       【四角至五元;—  》   (三)小城市! ? , !      !       【  三角至四元【;    】 (四)县城 ! 【 —      】  :      —   二角至三【元,; 《   ?  (五)建制镇】、工矿?区 》 《  :     二—角至二元    !。 大、中、小城市】的划分按照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规定非农】业人:口在五十万》以上:的为大城市;—二十至五十万—的为:中等城市;二十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第六条! :省税务局《应当: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在:前条所列《税额:幅度内?合,理制定各《类地区城镇的平【均单:位税额   !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商业《。繁华程度、》人口密度基本生活设!施配套状况、交通】状况、城镇建设规】。划等因素《在,前条所列《。税额幅度和》省税务局制》定的平均单位税额幅!度内将本地》区城:镇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确—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报省税?务局批准《执,行 ?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可—适当降低或提高本办!法,规定的税额标准但须!报省税务局批—。准降低额不得超【过,前条:规定的?最低:。税额3?0%;提《高额超过条例的【规定的最高税额标】准的由省税务—局,审核后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 下列—土,地免征或减》征土地使用税 】 :    《(一)免征》和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范围   ! ,     》。1.:各级国?家机关自用》的土地;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自用?的土地;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部门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自用的土地 !   ?   ?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包,括,。实行全额和差预【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 !。 , ,      3.】宗,教寺庙或教堂、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   ?   ?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   ?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   ?6.单位及个人【兴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福利院自!用的土地 》   》。      —7.:残疾人占《从业:人员:总数35《%以上的企业用地】 ?   ?   ?  : 8.农业》户口居民按规定【标准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的住宅》用地 》   ?      9.】房租调整改革前【房管:部门(公司)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      】   1《0.经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手续后—开山:。整治的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税【十年;?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税五年—   —     》 11.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二)其《他纳税确《有困:难和确需《。要给予?减税照顾《的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按!税收管理《权限经过《报审批准酌情减【免土地使用税 【 第八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使用同一土地的】按各自占用比例缴纳!土地使?用税 》     应—税,和免税?土地不易《划分:。清,楚,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的确定《应税单位的征税额报!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准【后执行 》    《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中的—5,、7、10项—规定外免税单位【和,。个人将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从改变《土地用途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无偿提】供给:应税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由?应税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 第九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土地—使,用不满一年或享受】免税照顾《期满恢复征》税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换算计》征 第十条— :新,征用土?地的使用税起征时间! , ,    》 新征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新征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一》条, 本办法公布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将实际》。占用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用途【等情况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应税!土地的使用》权发生变动的—单位和个人应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变《。动登记的《。手续 ?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土地管!理部门应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北省—税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 第十?五条 ? 本办法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一并施行【各地自行制定的土】地使用费《收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